你难道还觉得超载仅仅只是罚款扣分就结束了吗?如今,一套名为“一超四罚”的组合拳实施下来,司机将会失去工作,公司会面临停业,货主也必须得进行赔钱,到了2026年全国治超联网系统启用之后,数据的传输速度比车还要快,异地追罚变成了一种常态,超载哪怕只有一次都可能致使你在全国范围内举步维艰。
一超四罚到底罚了谁
货车被第一罚直接针对,一年内有3次超限运输记录,交通执法部门会依法吊销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此证如同车的身份证,没了它车辆便彻底丧失上路营运资格。第二罚针对驾驶员本人,同样是1年内超限3次,司机将被强制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这并非简单扣分,而是直接断掉职业生计。第三罚乃是针对运输企业的约束手段,若企业之中超限车辆数量占总数比例达10%,便会被责令进行停业整顿;若情况严重,甚至将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并且会向社会予以公告;这便意味着企业的信誉以及市场将会遭受严重打击。最后第四罚将关注点投向了货运源头,也就是货运站或者货主,要是他们准许超载车辆出站,或者指示司机进行超限运输,将会被施加3000元之上3万元之下的罚款。
三次超限的界定与数据来源
这里所指的“一年内”,是从首次超限被查获那一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12个月,并非按照自然年去计算。判定这“三次”的关键数据,不单单来源于交通路政部门的称重检测记录,还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违法信息一同来认定。自2024年起,全国各省的治超联网管理系统已基本实现打通,车辆在江苏的超限记录,回到河南依旧能够被当地执法系统实时调取,异地追罚已然成为现实。
车辆营运证被吊销的后果
在执法实践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所提到的“吊销车辆营运证”,实际上针对的就是对《道路运输证》这个特定证件的注销。要留意的是,处罚的对象乃是《道路运输证》上记载明确的经营业户,并非司机个人。一旦遭遇吊销情况,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会直接抄告给原发证机关去进行注销,此后车辆便无法再开展任何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办理证件基本不太可能,毕竟数据已被全网锁定。
司机停运与企业停业的执行细节
若是针对司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这般处罚,于行政法分类范畴里归属“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可不是单纯的资格证扣分情况。执法机构会依据违法事实以及情节状况,合理估量确定停运期限,并且在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里面予以标注。假定存在同时具备客运、危险品运输等多种业务的综合型企业,要是仅涉及普通货运车辆超限情形,那么停业整顿的范围会严谨限定于“普通货运经营活动”之内,不会对其客运或危运业务的正常运行开展产生影响。
源头企业为何难辞其咎
在2023年11月进行修订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之中的第六十六条,给从事货运站经营相关活动的经营者施加了诸多限制。要是货运站方面,为了争取更多生意,而允许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车辆进入站内,又或者明明知道车辆处于超载状态、并未经过安全检查却依旧放行让其出站,一旦经过调查核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会要求其进行改正,并且会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此这般便堵塞住了以往那种“仅仅处罚在路上行驶的,对于场站却不进行处罚”的漏洞,从根源之处切断了超载行为潜在的利益链条。
执法程序与地方细则的完善
执法机构在施行“一超四罚”之际,务必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去行事。针对重大且复杂的处罚案件而言,一定要落实听证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集体讨论程序,以此保证处罚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当下,河南、江苏、云南等地均已出台或者正在完善本省的“一超四罚”实施细则,针对车辆数的统计口径、停业整顿的具体期限、数据抄告的时限等都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假设超载一回就会致使车、人、公司、货主全部都遭受牵连,你认为这般“连坐式”的惩处,真的能够从根源上杜绝超限运输现象吗?欢迎于评论区谈一谈你的观点,要是你觉得这篇文章具备价值,别忘了点赞并转发以便让更多从事跑车行业的朋友得以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