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治污情况时,南京采用限行方式,巴黎运用免费举措,在这两种不同思路的背后,隐匿着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博弈,那么,这样的账究竟应该怎样去计算呢?
南京的单双号限行
2014年3月5日,南京颁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核心举措是在红色预警的时候,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车以及特种车等不在此列,这直接对私家车在特定时段的使用权进行了限制,有车的人群成为了主要受到影响的群体。
就实际执行的态势而言,这一政策旨在迅速削减尾气排放,进而缓解雾霾给公众健康所带来的威胁。然而问题恰恰在于,它致使有车群体去为公共利益偿付费用,与此同时自身购置车辆所拥有的财产使用权遭受了直接的限定。
巴黎的公交免费
巴黎有着不一样的做法,当地空气监测表明污染源源自工业、家庭以及道路交通之后,政府做出决定,公共交通在三天内实行免费,与此同时,减少公车的使用,居住区路边停车给予免费,并且补贴自行车和电动车租赁业务。
这番措施并非是强制去限制公民对于财产的使用权利,反而是借助市场利益来引导行为向着改变的方向发展。政府承担了公交免费所产生的成本,这一行为一方面鼓励了更多的人去选用绿色出行方式。并且在另一方面又没有使得个人利益遭受损害。
个人利益的牵动
受限行直接影响的是车主,车辆无法开动,车主自身出行不便。从长期来看,这可能抑制购车意愿,进而波及汽车制造、销售领域,甚至影响汽油消费与油价。无车族看似未受损失,实则间接享受到了空气改善带来的益处。
背后存在财产权方面的问题,车属于自己,然而污染天却不能使用,致使使用权出现了折扣,政策并未给予补偿,个人利益于公共利益面前被置于次要位置。
公共利益的边界
是所有人都受到雾霾的影响,粮食安全遭受威胁,健康权遭到侵害,清洁的空气以及水属于基本的生存权利,污染扩散的范围广泛,没有谁能够置身事外,这显然是典型的公共利益问题。
但公共利益并非抽象的状态,之所以如此,是因其由无数个体共同组合形成。倘若为了整体而将个体的合法权利予以牺牲,那么便需要对这种牺牲进行权衡考量,考量其是否具备必要性,考量其一是否在程度上达到最小化,考量其是否存在相应的补偿措施。设若不然,那该项政策便极容易引发诸多争议。
利益如何平衡
利益平衡乃是于冲突之中寻觅相对和谐之状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简单相加的关系,一味着重社会利益至上,或许会对个人权利造成侵蚀,南京以及巴黎之间的差异,便在于平衡点的找寻有所不同。
对于选择何种方式而言,其背后存在着价值方面,的判断。试问究竟是谁能够决定利益的位阶呢?针对这个决定,它是否能够被人们提出质疑呢?在雾霾治理这一特定情境当中,一方面是借助强制限行的手段从而快速达成成效,另一方面是运用经济激励的方式逐步进行引导这样的情况,所考验的实际上是对于个人权利尊重的程度。
治污思路的反思
南京模式倾向于行政强制这种方式,巴黎模式倾向于市场激励这种方式,南京模式是直接对行为进行控制,巴黎模式是间接对人们的选择作出改变,南京模式它见效的速度有可能会比较快,然而其代价却是部分人权力遭受到损害,巴黎模式相对来说更加温和一些,不过成本是由政府来承担的,这对政府的财政能力会形成考验。
从长远去看,治理污染这件事绝不能仅仅依仗应急措施。要优化产业结构,要提升油品质量。要发展公共交通,这才是治理污染的根本所在。应急措施应当是起到辅助作用的,而绝非是一种常态。不然的话,今天实行限行,隔天又进行限产,如此一来个人以及企业的预期就会不稳定,进而反倒会对社会活力产生影响。
难道你认为,要是南京如同巴黎那般给予免费公交以及租赁补贴,你是不是就会更倾向于舍弃开车么?留下话语讲讲你的观点,点赞并分享以便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讨论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