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用外挂可能无罪?法律专家观点大反转引发热议
你费尽心力去练技术打游戏,人家开个脚本轻轻松松就能上分,这般外挂究竟违不违法呢?中国政法大学的刘艳红教授有个最新观点,或许会颠覆你的认知,她觉得部分辅助操作类外挂不但不该判刑,甚至还应当被准许正常售卖。
辅助外挂的法律定性争议
刘艳红教授于专业论文里表明,辅助操作类外挂在技术层面而言乃是普通的计算机操作程序,此等外挂仅仅是替代玩家去开展机械性重复操作,并未侵入游戏软件本体,也未对游戏运行参数予以篡改。
其使用效果方面,此类外挂全然凭借用户授权得以运行,依照用户需求达成操作流程,并未违背玩家意志。刘教授觉得,制作、售卖以及使用这类外挂均不具备刑事可罚性。
司法实践中的判决混乱
可是,在2020年,于湖南衡阳发生的一个案子当中,实施行为的人运用了能够减少机械操作的具有良性的辅助外挂,然而,最终却被判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且,这样的判决在学术领域引发了范围广泛的争议。
同样让人感到困惑不已的是,在2019年发生于湖南衡阳的另外一个案件当中,外挂程序被鉴定成为了“破坏性程序”,然而行为人所被判的罪名却和之前的案件并不一致。司法机关在处理游戏外挂罪名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意见不统一。
鉴定标准与罪名适用的错位
有专家给出这样的建议,在为良性辅助外挂进行无罪辩护这个行为的时候,能够将重点放在去证明它并不契合司法部于2015年所发布的《破坏性程序检验操作规范》之中针对破坏性程序的相关规定上。
但是问题存在于,在2024年上海徐汇发生的一个案件里面,外挂被鉴定成为“破坏性程序”,然而行为人却被判定犯了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里面的鉴定意见实际上是更适宜于运用到计算机病毒这个相应罪名上面的。
侵犯著作权罪更为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喻海松处长持有这样的观点,即不适合把制作销售网络外挂的行为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是由于这种行为主要对游戏开发商的预期经济利益产生影响 ,并且是否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难以加以确定。
私自去架设这游戏服务器的所具有的危害性,显著地大于那制销外挂的危害性,要是前面这种情况被定为侵犯著作权罪,而后面那种情况被定为非法经营罪,会造成显著的罪刑失衡现象,不符合那罪责刑相适应的这种原则!
法律解释的明确指向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专门用来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是需要拥有获取数据或者控制系统的功能的。网络游戏外挂所呈现的行为模式,是完全契合这个规定的。
逃避游戏厂商所设各类技术保护措施的外挂,借此达成作弊行径,此情形恰好契合上述提及的司法解释规定,所以把这样的类似行为界定为侵犯著作权的罪行,是合乎法律原理的。
实务中仍需具体分析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这些研讨仅仅是针对那些以单纯进行游戏作弊为意图的、并未对计计算机体系以及云端服务器形成破坏的外挂程序。要是出现了破坏系统的情形,那还得进行具体的剖析。
判断所运用的外挂是不是良性辅助程序之际,能够着重于鉴定意见是不是精准,是不是契合相关技术规范,以这个为依据来展开法律定性以及辩护。
你在畅玩游戏之际,可曾碰到过运用外挂的玩家?你认为仅仅是用来替代手动操作的外挂,应不应该被判定有罪?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内心的观点,点赞并转发出去以便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一存在争议的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