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原本能够避免的侧翻事故,它不但露了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巨大漏洞,还因为其具有“明知故犯”这种恶劣性质,致使一家公司以及一名管理者同时收到了高额罚单。这起事故发生在2022年汕头金平区,属于典型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安全责任的警钟。
冒险作业的代价
,2022年5月30日的那个晚上,汕头市金平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的那电话铃声,打破了彼时夜晚的那份宁静。靠着群众所给予的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快速出动,就在当晚,对涉事的汕头市某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突击现场核查。
检查结果让人惊愕不已,执法人员察觉到,该公司车队队长唐某,在明晰司机刘某某并不具备载重自卸车驾驶资格的情形下,仍旧指使他驾驶车辆上路开展作业,这般对安全规定的公然无视,最终致使了车辆侧翻这一严重后果的发生。
明知故犯的恶劣性质
于这起案件里头,最为关键的定性要素,根本不是单单只是那“违章指挥”,而是“明知故犯”。身为车队队长,唐某对司机资质有着径直的审核以及监督责任,然而他却挑选无视规定,把公共安全放置于险境之中。
应急管理部门于处罚裁量之际,特意点明了此一情节。依据《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这般故意施行的违法行为,跟过失或者疏忽相比较而言,主观恶性更为严重,必定要依照法律予以从重处罚,从而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法条背后的红线
汕头市某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了那样的行为,此行为直接触及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内容,该项条款清晰表明不能允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去违规指挥从业人员这一行为,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进行违规、冒险作业的情况出现。
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企业不可仅把安全生产挂在嘴上,更不许为赶工期、图省事就默许乃至纵容无证上岗等违规行径,每一条安全法规背后,皆是由无数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时刻怀有敬畏之心、敬畏之情、敬畏之意。
双重处罚的警示意义
金平区应急管理局开具了“双罚”罚单,其中,对涉事公司,作出处以25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警告的处罚,另外,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车队队长唐某个人,予以处以6000元罚款,并且给予警告。
这种针对企业还有个人一并予以处罚的模式,传达出一种极为强烈的信号:在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之中,不存在所谓的“局外人”。要是管理者对违规操作予以默许或者进行指挥,同样要为自身违法行为付出实实在在的金钱代价,如此一来能够切实有效地遏制管理层的侥幸心理。
安全管理的日常漏洞
折射出这起事故的深层问题,是一些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状况。要是该公司构建了严格的驾驶员档案审查制度,要是日常出车检查能够切实得以落实,那么无证驾驶问题本应在萌芽那段时期就被察觉。
企业管理断不可仅仅停留在口号以及台账之上,务必要存有实实在在的监督机制,以保障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去操作,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因人员资质不符所引发的安全事故。
执法与普法并行
处理这个案件期间,金平区应急管理局的举措给各地执法部门带来了参考,他们一边严格执行法律,一边着重针对企业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导工作,如此一来处罚就不只是一种惩处手段,更是一堂意义深刻的普及法律知识的课程。
仅当使得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知晓法律、透彻理解法律,方可促使它们自觉遵守法律,把安全标准融入平常生产的每一处细微环节。借由执法与普法的相互结合,才可逐步搭建起全社会坚实的安全生产防线。
看完这起因无证驾驶致使企业受罚的案例,不妨试着回想一下你的工作环境,在你的单位当中,有没有出现过为了赶进度而对“无证上岗”或者“违章操作”予以默许的现象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察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