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射洪县出现了首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三个凭借编写网游外挂的技术宅男,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获取了145万的利益,最终站在了法院被告席上,这给所有游戏玩家以及开发者敲响了警钟。
从游戏玩家到技术合伙人
某个姓马的人本来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游戏工作室老板,在2014年的时候来到射洪县太和镇租了房子专门去做游戏装备以及资源买卖那档子事儿。他所拥有的工作室每日都像是机械般重复着操作去打怪升级,从而赚取那么点辛苦得来的钱。
2015年4月,冯某携一笔债权加入马某工作室,而后两人开启合伙经营模式。真正致使生意产生质变的,乃是2016年6月历某的加入。此技术高手经网络结识马某,三人迅速达成一致,决意借助技术手段去改变游戏规则。
外挂软件背后的暴利生意
辅助程序由历某负责编写,而批量挂机运营则是马某和冯某的工作室负责。在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这短短10个月时间里,他们借助外挂软件,为众多玩家呈上自动升级服务,收入高达1451565.33元。
把人工工资、电费、宽带等成本扣除之后,历某分到了654601元,马某分到了471742.89元,冯某也分到了471742.89元。处于射洪当地,这样的收入水准可称得上是暴利。
技术手段触犯法律红线
在该案件于审理期间所发觉的情况是,有三个人,这三个人要去编写一种外挂软件,而编写此种外挂软件是需要大量的、海量的游戏数据传输接口中的数据的。这三个人呢,他们借助技术方面的手段,是以违反国家所制定的规定的方式去获取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当中进行传输的数据,他们的这些行为已然触犯了刑法。
越发严重的是,他们所使用的这个外挂软件,对游戏平衡性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数量众多的、使用了外挂的账号不断涌入,直接对游戏的货币体系构成了强烈冲击,使得正常玩家们的游戏体验大幅降低,真是大为折损。
法院判决的考量因素
射洪县法院于审理此案件之际,判定历某以及马某为主要犯罪之人,冯某则是从属犯罪之人。鉴于三人皆属初次犯罪,在案件发生之后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且悔罪的态度较为良好,故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从轻予以处罚。
就最终判决的结果而言是这样的,对于历某以及马某,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且缓刑五年,各自还需处罚金5万元,对于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为3万元,而违法所得的1126343.89元全部予以没收并上缴至国库。
网络游戏灰色地带的警示
这起案件,给所有游戏开发者提了个醒,外挂程序可不是那种,因为涉及的人多就不被法律追究的技术游戏。在射洪这样的县级城市里,此案属于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它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
游戏产业要实现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环境,任何对游戏规则造成破坏的行为,不管获利数量是多少,最终都得承担法律责任。
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
有三个年轻人,其技术能力本有正当可用之途,然而因法律意识欠缺淡薄,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2014年间至2017年间阶段,他们先是租房开启工作室,而后又进行编写外挂之举,如此这般一步步地跨越了法律的红线。
被宣告缓刑表明他们存在着能够改过自新的契机。然而,五万元罚金以及犯罪记录,将会长时间陪伴着他们。这事提醒着每一位技术人员,技术应用务必要坚守住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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